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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法官、人民调解员、律师三方联动化解两起民事纠纷案

2018-10-31 09: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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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津南法院告申庭人民调解平台受两起人身损害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参与案件调解,在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律师三方的共同努力下,两案顺利调解,当事人现场履行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与刘某在同一小区经营早点,平日产生一些小摩擦。某日,双方因揽客问题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刘某首先诉至法院,王某在知道诉讼事宜后亦另行起诉刘某,双方互相主张赔偿。双方在两案中最大的争议点为刘某所花费的医药费中大部分用于治疗肾炎相关疾病,王某坚决否认刘某的肾炎系本次纠纷导致,刘某虽承认其自身有陈旧性肾炎,但认为此次治疗就是王某造成。双方各执己见,王某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刘某的肾炎与此次纠纷的关联性进行鉴定。鉴于该种鉴定的费用一般较高,考虑到双方的经济能力,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律师也给各自当事人做了大量工作,但双方仍然不让步。
此时,经法官、律师引导,双方共同委托本院人民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自身调解优势,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在人民调解员刘恩顺的主持调解下,法官、律师继续向双方释明相应法律风险,人民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得做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庭赔偿刘某10000元,双方就此了结这次纠纷。这样的结果既避免了双方承担大额的鉴定费用,也省去了后续强制执行程序,双方彼此谅解对方,两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人民调解平台调解员具丰富的生活和工作阅历,来自各行各业,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在做当事人工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天津津南法院告申庭正在积极创新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方式,努力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实处,坚持矛盾不上交,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借鉴兄弟法院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法院调解的有效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在化解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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